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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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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申請辦法

獎學金公告
張貼人:公告日期:2016-09-01
 

財團法人中興工程

顧問社勤學獎學金申請辦法

一、目的: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清寒優秀學生,本社特設立本獎學金。
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。

三、名額:36名;其中大一新生5名、大二學生16名、大三學生15(以同一學校同一學系錄取乙名為原則,各年級錄取名額得依據實際申請人數調整,惟總名額仍以36名為上限)

四、金額:每名每年新臺幣四萬八千元。

五、申請資格(以下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):

1. 凡就讀國內各公、私立大學之土木、水利、地質及環工等學系,具正式學籍之大學一、二及三年級學生。

2. 成績標準:大一新生以高中第三年級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(德育)成績在80分以上(或甲等以上)者為憑;大二及大三學生以其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(德育)成績在80分以上(或甲等以上)者。

3. 申請者以領有鄉、鎮、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者為優先,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,而有父母雙亡、單親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,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
六、申請時間:每年申請一次,於91起至107日止。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

七、申請所需文件:

1. 申請表乙份(請從本社網站www.sinotech.org.tw下載列印,請勿更改格式)。

2.       大學錄取通知書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級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正本乙份(大一新生)。

3.      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,不得以影本代替(大二及大三學生)

4.       申請人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
5.       鄉、鎮、市公所以上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卡影本乙份。

6.      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。

 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,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(21×29.7公分,如同申請表紙張大小),如未達申請資格、資料文件不符、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,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。此外,本社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,除成績單正本之外,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。(未錄取者成績單正本可向本社申請退還)

八、送件方式:以掛號郵寄114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80號,信封外並註明:申請中興工程顧問社勤學獎學金。

九、審核:每學年審核一次,由本社獎學金評核小組辦理審核工作。

十、獲獎學生之通知及公告:經審核獲選之學生,本社將以專函通知,且公告於本社網站。

*註:經獲選之學生必須於該學年上、下學期註冊後,隨即將蓋有已註冊註記的學生證影本寄本社確認後,才有資格領取該學期之獎學金,否則取消資格。

十一、獎學金之頒發

獎學金分上、下學期兩次頒發,由本社擇期邀請獲獎學生出席本社舉辦之頒獎典禮中與「獲獎證明書」一起頒發。

十二、凡提出申請者,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。

十三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本社修改並公佈於本社網站。

十四、本辦法經  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最後修改時間:2016-09-01 PM 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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